沒有適婚的年齡,只有適婚的愛情

沒有適婚的年齡,只有適婚的愛情

沒有完美的生活,只有完美的過生活

 

林志玲和言承旭復合的消息是最近娛樂版的熱搜新聞。

許多看戲的人,是抱持著祝福的心態。

也有些人認為,就算是名模,都這個年紀了,也就不要再挑挑揀揀!

尤其近年,有關她的新聞無不都圍繞著她黃金剩女的身分,或是她非豪門不嫁這樣的流言流語。

但是林志玲意志堅定的說了:我只嫁給愛情!

 

好一句我只嫁給愛情!

每個花樣年華的少女心中,想望的不都是這個嗎!

但隨著年齡上長、感情的挫折、家人的壓力、社會的價值觀,

有多少人年復一年的能維持著這個初衷?

而年齡,往往就是壓倒駱駝的那枝最後稻草!

但是年齡在婚姻中,真實的意義到底是甚麼呢?

生兒育女的健康精卵?還是社會大眾的約定成俗?

 

在我們的生活中,如此沒道理的價值觀制約不在少數。

考一流的學府、讀熱門的科系、進百大的企業、三十歲前賺第一桶金、四十歲後就不要再追夢、買房至少三房兩廳好地段……..

做到了這些,你的生活才會完美!

於是,為了這些約定成俗的價值觀,

我們把日子過得汲汲營營、焦躁不堪、挫折感十足,並成了如此的不完美!

 

 

生活沒有完美,只有是否能依照個人想望完美的過生活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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